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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项目资助
遂宁市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指南
遂宁市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项目资助。
重点支持的领域有:
互联网、生物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;海洋、航空航天、生命与健康,机器人、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;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。
申请遂宁市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申请单位: 在遂宁市及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;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;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《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》,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。也可由上述双方联合申报。
(二)示范范围:科技应用示范项目须在遂宁市内(包括我市对口扶持的省内外相关地区)组织。
(三)成果权属: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归属于使用单位。
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材料:
(一)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;
(二)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(三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;
(四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(五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
(六)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
(七)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(验原件);
(八)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;
(九)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(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方式、总投资概算、技术方案、商业运营模式等);
(十)申请单位与科技成果使用单位签订的《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协议》复印件(验原件);
(十一)其他需补充的有关材料。
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申请流程:
项目征集——项目发布——网上申报——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——组织专家评审,答辩或者现场考察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同市财政委审定(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,均按相关规定拨付经费)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科技创新委、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——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——市财政委拨付经费。